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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媒学院青年教师指导实施办法
日期:2011-09-06 00:00:00  发布人:文化传媒学院  浏览量:1141

一、目的

随着学校事业的大发展,文化传媒学院也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近年来,陆续引进了十多位高学历的青年教师,还有一些中青年教师为了适应新专业的需要,调整了原来的专业方向。为使这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为我院的教学、科研骨干,特制定本办法。

二、 指导对象

1、新引进的青年教师。

2、调整专业方向的青年教师。

三、指导教师的遴选

指导教师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担任。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四、 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青年教师制定本年度的进修提高计划,审核其计划,并签字。

2、安排青年教师听课,并根据教学计划,安排部分章节内容的授课任务;作好示范教学,严格把关,让青年教师尽快掌握讲课艺术,熟悉教学规律。

3、给青年教师指定教学参考书目,辅导他们撰写教案。检查青年教师备课情况,检查教案是否规范,重难点是否突出。

4、引导青年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确立科研方向。介绍本学科发展方向,前沿知识。推荐经典著作和有关资料,使其扩大知识面,在学术上有所造诣。定期检查青年教师的读书情况。

5、指导教师每期听被指导青年教师3——5节课。

6、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言传身教,培养青年教师的敬业精神和教书育人的良好风尚。

五、 青年教师职责

1、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本学年的进修提高计划。

2、坚持听指导教师的课,每期不少于5节,并作好听课记录。

3、在指导教师的任课内容内承担部分讲课任务。

4、认真备课、讲课,逐步掌握讲课艺术,熟悉教学规律。

5、勤于钻研,广泛涉猎,尽早确立科研方向。

六、考核

每学期检查一次,学年结束进行考核。对优秀指导教师与优秀青年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文化传媒学院

2005年4月制定

2011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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