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淮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修订)》(院字〔2013〕159号)的规定及《文化传媒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修订)》,现将文化传媒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1、为了保证毕业实习的顺利进行,文化传媒学院成立2014届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曹丹
副组长:金振胜 陈兆金
成 员:尤平、崔艳艳、崔小娟、刘汉生、黄庆华
2、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培养方案和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详细的实习方案;
3、组织开展实习前的专题培训,使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考核办法等,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2013年9月23日——2014年4月13日 共22周时间进行实习。
三、实习要求
1、指导教师的配备
各专业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为保证实习质量,每个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25人。
2、实习单位的选择
各专业在实习单位的选择上遵循以满足本专业培养方案及实习大纲要求的原则,选择实习基地或具有一定实力的实习单位。
3、实习纪律
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我校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学生实习结束时必须按时返校。
4、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集中实习以实习基地为首选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填写分散实习申请表,并将实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实习安全承诺书等材料交给指导教师。
5、实习程序
在学生实习前,各专业在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安排下,首先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宣讲有关实习要求、纪律,检查、落实实习计划及实习单位;其次,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到实习单位实习;实习期间需认真填写实习周;实习结束时,应请实习单位在实习鉴定表上做出鉴定(一式两份,并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并撰写实习报告进行实习总结。
四、具体要求和各类表格见《文化传媒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修订)》
附件:1、 《文化传媒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