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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学专业
日期:2017-02-17 09:00:00  发布人:文化传媒学院  浏览量:135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广播电视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与法规,能够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媒介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采访、写作、编辑、制作及策划、创意和主持等工作的合格加特长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知识结构

1.具有专业必须的写作、英语、计算机等基础知识。

2.熟悉语言文学、艺术学基础知识,了解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基本常识。

3.熟悉与新闻传播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与伦理知识。

4.掌握扎实的新闻学、传播学基本理论和广播电视学的专业知识。

5.掌握出镜报道或网络编辑方面的相关知识。

(二)能力结构

1.具有基本的外语应用能力和使用传播新技术的能力。

2.具备良好的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新闻敏感和视听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较强的采访、拍摄、编辑、制作、报道与主持、节目策划等专业能力。

5.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具备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素质结构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体能和适应相应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

3.具备勇于实践、敢于创造、适于创业的基本素质。

4.具有良好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

5.具备宣传纪律意识、新闻敏感意识和新闻职业素养。

三、主干学科

新闻传播学

四、核心课程

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中外新闻传播史、新闻采访与写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艺术、电视专题与电视栏目、新闻评论、电视编辑、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媒介经营与管理、广播电视概论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课程实践、课程设计、社会实践、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

六、学制与学分要求

 学制:4年。本专业学生至少应修满165学分方可毕业。

七、授予学位

    修满规定的学分,符合《黄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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