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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日期:2017-03-21 21:16:09  发布人:文化传媒学院  浏览量:779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自觉用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管党治党制度创新,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把握管党治党规律。注重思想建党、制度治党,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优势。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探索建立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这是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思考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着理想信念高标准努力,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增强拒腐防变自觉性;又扎牢扎紧制度笼子,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坚持问题导向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统一,推进标本兼治。治标与治本内在统一、相辅相成,“标”是“本”的表现,“本”是“标”的本根,不存在离开“本”的“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和民心。同时,党中央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巩固治标成果,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统筹推进。中央政治局先后5次集体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党中央制定、修订74部党内法规,超过现行17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40%

坚持强化责任担当与创新方式方法相统一,推进党内监督全覆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一是推进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随着实践发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深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中央颁布实施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局面巩固发展。二是推进巡视监督全覆盖。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十八届中央巡视已完成11轮,对247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进行巡视,覆盖率达到90%,对12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利剑作用充分彰显。三是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共设立47家派驻纪检组,监督139家单位,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发挥党内监督“探头”作用。

坚持实践探索与把握规律相统一,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党内监督制度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固化管党治党实践创新成果,提炼有效做法和具体实招,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一批法规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制定制度,把“重音”放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上,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任务,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党内监督制度体系日臻完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保障。

坚持党的自我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统一,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不断自我革命、激浊扬清,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增强担当精神,经常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坚持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把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协调衔接起来,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自我约束与接受监督相统一,推进纪检机关能力建设。纪检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真正把党内监督专责担当起来,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坚持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约束的实际行动。纪检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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