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影视文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播音主持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知识结构
1.掌握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哲学、政治、历史、经济、社会、法律、心理、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
2.系统掌握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传播学、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等专业理论知识;
3.熟悉党和国家的新闻宣传、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能力结构
1.掌握标准的普通话,具有良好的播音主持发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新闻、综艺、社教和服务等节目的播音主持能力,具有文学作品朗诵和影视剧演播、配音的创作能力;
2.具有一定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熟悉基本的传播技术及设备;
3.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和使用网络、计算机能力。
(三)素质结构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职业道德素质,培养爱岗敬业和遵纪守法的品质;
3.具有开拓精神、团队合作精神以及创新、创造的基本素质。
三、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四、核心课程
播音与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新闻采访与写作、广播节目播音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语言学概论、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本专业教学实践、毕业实习;通过第二课堂等组织、开展的各种专业比赛;参与广电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主持人大赛等各种专业比赛;毕业论文(设计)的调研写作等。
六、学制与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本专业学生至少应修满167学分方可毕业。
七、授予学位
修满规定的学分,符合《黄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