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经班级评议小组、院级评议小组评审,将我院困难生391人名单公示。我院评议小组对此进行了严格审核,并进行了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满无异议,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