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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推荐优秀学生的函
日期:2024-11-02 23:21:22  发布人:文化传媒学院  浏览量:0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推荐优秀学生的函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5年,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81号(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业务主管单位为河南省教育厅,业务范围主要有大中专学生信息咨询服务、就业岗位

信息服务、就业创业指导和职业能力培训、网络信息服务、教材开发、学历学位信息查询认证服务等,是专业化、社会化的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就本次招聘工作事宜函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

究岗

2

负责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创业指导理论的研究工作,负贲综合文字材料起草工作。

1.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教育学、历史、哲学、职&发展教育或政法类专业;

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

数据服务岗

2

负责毕业生就业数据分析、应用工作。

1、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

文秘宣传岗

2

负责文字材料、纪要等文秘工作;中心宣传工作;负责摄影、摄像以及各类宣传平台的联系对接工作;临时性交办的其他工作。

l.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教育学、历史、哲学、聊&发展教育或新闻传播学、播音与主持相关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1

负责中心制度建设工作;负贵工资、社保、员刂、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各类证件年审工作:临时性交办的其他工作。

1.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1

负责就业市场开发运营。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计算机、统计相关专业;

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应聘条件(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责任心强,热爱就业创业工作;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学习钻研能力和执行能力。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3 ·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着公开、全面、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每个程序具体时间与地点均以短信和邮件方式通知学生本人,学生本人须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进行确认。

(一)扌铭(2 02411480020241111 1800

学生本人将报名材料以Win R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n2311@163 · com(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报名材料以高校名称+姓名命名。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在报名表右上角附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5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如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办理入职手续或学校发放毕业证书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职业(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作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培训考核相结合的形式,由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教育、就业等相关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成绩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活动组织、应变能力等。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         ·培训考核。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培训人员,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培训考核结束后,培训考核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个别岗位应聘人员均达不到培训考核要求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对达到培训考核要求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 培训考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中心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应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书。见习期半年。见习期间,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见习协议的,须至少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福利待遇

员工享受带薪年假、双休、体检、四险一金,根据中心业绩和个人表现还可享受年终奖金和项目奖金等。

咨询电话:037165795009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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