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结合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等文件精神,经汝州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根据编制限额和用人单位需求等情况,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详见《汝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2014年夏季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参照2013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职位专业类别);
5、本科学历须是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到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近五年来参加汝州市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考试被聘用后自动放弃的;
6、汝州市特岗教师;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均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豫人〔2007〕55号等文件规定,新聘用的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并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2014年夏季毕业生可由拟聘用单位先与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被聘用单位参加实习,毕业后参照上述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遇考生不能正常毕业,取消聘任资格,所造成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8:00至6月2日下午6:00,报名网址www.harzrc.ccoo.cn。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6月4日至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现场确认地点为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的,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需登陆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时应聘者本人须携带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和网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各一份;个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暂无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2014年夏季毕业生暂无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学校证明、成绩单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个人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现场确认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3、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达不到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4、通过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并已报名成功的人员,请于2014年6月10日登陆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查看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有关注意事项,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站支持: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arzrc.ccoo.cn)上发布的为准。
六、考试办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应聘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时间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加分对象及加分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以下人员给予笔试原始成绩加分:尚未就业的汝州籍退役士兵;连续任职2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汝州市“大学生村干部”;在汝州市服务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2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拟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下者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名额时,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时对相关结果与各类通知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和市人才市场等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涉及到同一个专业(岗位代码一致)有多个单位招聘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进行选择单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记录备案,自被查处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举行的各类人才招聘考试。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汝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市有关领导及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5—6028220